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令2016年第34号(关于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)
作者:吉时报关 日期:2016-6-8 17:11:56 标签:
【法规类型】其他部门规章 | 【内容类别】企业管理类 | 【文 号】发改委令〔2016〕34 号 | 【发文机关】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| 【发布日期】2016-2-26 | 【生效日期】2016-4-1 | 【效 力】[有效] | 【效力说明】 | | 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》,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,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,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,规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管理,我们对《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》(2007年第53号令)进行了修订,在此基础上制定了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》,现予发布,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。《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》(2007年第53号令)和《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暂行办法》(国经贸[ 1993]261号)同时废止。 附件: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.docx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:徐绍史 科学技术部部长:万钢 财政部部长:楼继伟 海关总署署长:于广洲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:王军 2016年2月26日 (本文转自:海关总署网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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